近年來,利用微信、QQ、微博、博客、網絡直播等互聯網平臺從事“非法薦股”的活動日益猖獗。不法分子通過撥打電話、添加微信好友等方式進行營銷,以內部操盤、保證收益、高額利潤為誘餌,向投資者提供收費薦股服務;或以銷售炒股課程為名,向投資者非法薦股。在此,北京證監局提醒廣大投資者:
一是要擦亮眼睛,驗明正身。按照《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必須具有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質。投資者應當到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首頁“監管對象”下查詢“合法機構名錄”,核實其公司是否在“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名錄”或“證券公司名錄”中。(鏈接: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jg/hfjgml/xqhfjgml/)
二是要高度警惕,切勿向對方個人賬戶匯款。合法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均通過公司專用賬戶收款,對于要求將錢打入個人銀行賬戶的證券咨詢活動,投資者要格外警惕。同時要注意識別匯款賬號,不要通過微信、支付寶向對方轉賬,否則無法核查匯款去向。
三是要加強防范,不要參加其他非法投資活動。近期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薦股”為名,實際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如利用微信群、網絡直播間實時喊單,指揮投資者同時買賣股票,涉嫌操縱市場;或者誘騙投資者參與貴金屬、郵幣卡或境外期貨、場外期權交易,牟取非法利益。這些非法活動花樣繁多,欺騙性強,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和市場正常秩序,危害極大。
四是要理性投資,自主做出投資決策。投資者不要抱有“天上掉餡餅”“一夜暴富”的幻想,切勿被非法分子高收益高回報的虛假信息蒙蔽雙眼,時刻保持理性投資心態。否則一旦上當受騙,便會發現對方已經失聯,而不法分子流竄作案,即使報案也很難找到涉案人員,投資者的損失往往無法挽回。
五是要合理維權,理性反映自己的訴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如果非法證券活動構成犯罪,被害人應當通過公安、司法機關刑事追贓程序追償;如果非法證券活動僅是一般違法行為而沒有構成犯罪,當事人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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