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資者通過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基金交易業務前,需要首先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同類基金賬戶,每個投資者只能申請開立一個。
個人投資者開戶需提交如下資料:
(1)填妥由本人或代辦人或監護人簽字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個人)》;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由本人或監護人簽字的復印件(如為身份證,需正反兩面復印件);
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同時出示授權委托書及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并留存由代辦人簽字的復印件。
投資人如未滿十六周歲,須同時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監護人的身份證件或戶口簿以及能證明監護與被監護關系的有效證件原件并留存由監護人簽字的復印件,以及公司以謹慎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證件。
(3)出示銀行活期存折或儲蓄卡并留存由本人或監護人簽字的復印件;
注:銀行賬戶是指投資人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客戶基金賬戶名稱一致。
(4)填妥由本人或代辦人或監護人簽字的《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和《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文件》;
(5)深圳/上海A股股票賬戶卡或深圳/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復印件(如有,在開立中登基金賬戶時提供)。
溫馨提示:
1、 為確保投資者登記基金賬號業務辦理成功,投資者在辦理該業務時提交的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應與原開戶銷售機構開戶時的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一致;
2、 《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中所填的銀行賬戶是作為投資者基金份額贖回、分紅、退款等資金的唯一匯入賬戶。個人投資者的銀行賬戶戶名、基金賬戶戶名和身份證上的姓名三者應該一致,開戶行應詳細到分行、支行、分理處;
3、 開戶預留銀行賬戶支持借記卡,不支持使用信用卡。認/申購資金的劃款賬戶需與預留的銀行賬戶信息一致;
4、 直銷中心T日(開放日申請當天)受理業務申請,并不表示對本申請予以確認,最終結果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一般應于T+2日查詢最終結果,但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 直銷中心以謹慎的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證件;
6、直銷中心辦理此項業務的時間為交易日辦公時間(9:00至17:00),非交易日不受理基金業務,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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