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的基金持有期從基金成立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開始算起;申購的基金自交易確認日起開始算起;
對于轉換基金份額部分,基金份額持有期從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定之日起開始算;對于紅利再投部分,持有期限是從紅利再投確認日起開始算。
注:持有期按自然日計算,按365個自然日為一年,730個自然日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