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人通過場外銷售機構(不含直銷中心)認/申購份額,單筆認/申購申請
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
(2)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場外認/申購份額,單筆首次認/申購申請的最低金
額為50,000元,單筆追加申請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其他銷售網點的投資人欲轉入直銷中心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最低金額的限制。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認/申購份額,單筆認/申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直銷中心不設交易級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認/申購的最低金額。
(3)投資人通過場內銷售機構認/申購國壽養老份額,單筆申購申請的最低金額
為50,000元。
(4)投資者可多次認/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的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
(5)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國壽養老份額時,每次對國壽養老份額的贖
回申請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某一場外銷售機構(網點)的某一交易賬戶內保留的國壽養老份額不足10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但各銷售機構對交易賬戶最低份額余額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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