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務材料準備
(1)填寫合格并且留有申請人簽章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
(2)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提供正反面簽字復印件;
(3)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4)直銷中心以謹慎的原則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證件。
2、注意事項
(1)投資者認/申購基金,采用全額交款的方式。投資者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2)投資者提交申請并于交易時間內全額交付款項。申購資金需在有效申請日15:00:00(含)前到賬;認購資金需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前到
賬。交易資金若未在交易日當日及時到賬,則投資人認/申購申請將自動取消。提前匯至直銷專戶的款項不計任何利息。
(3)投資者匯款/刷卡使用的戶名應與基金賬戶開戶預留的銀行戶名一致。
(4)直銷中心不接受投資者以現金方式認/申購。直銷中心接受匯款方式認/申購,部分銀行卡支持現場pos機刷卡方式劃撥資金。
(5)投資者匯款使用的戶名和銀行賬號應與基金賬戶戶名和預留的銀行賬號一致。
(6)投資者在進行交易前,應接受基金銷售機構對其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必要的調查和評價,同時也應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
(7)直銷中心辦理認購業務的時間以該基金的《發售公告》為準,辦理申購業務的時間為基金開放日交易所的交易時間 9:30:00 至 15:00:00(
含本數)。投資者交易申請提交時間以本公司交易系統、時間鐘記錄為準。對于投資者在開放日15:00:00以后提交的申購申請,直銷中心視
為下一開放日的申購申請進行處理,投資者如有異議,需在下一個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向直銷中心提出撤銷申請。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招
募書和相關最新公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投資者應準確、完整填寫《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書》,如提交的申請表單有填錯、填漏或填寫不清晰的情況,直銷中心有權要求投資者
在交易時間內補正后重新提交;基金名稱與基金代碼不一致,金額或份額的大小寫不一致時,本申請無效。
(9)直銷中心T日(開放日申請當天)受理業務申請,并不表示對本申請予以確認,最終結果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一般應于T+2
日查詢最終結果,但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1、業務材料準備
(1)填寫合格并且留有申請人簽章的《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書》;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供正反面簽字復印件。
2、注意事項
(1)直銷中心辦理贖回業務的時間為基金開放日 交易所的交易時間9:30:00至 15:00:00(含本數),對于投資者在開放日15:00:00以后提
交的上述交易申請,直銷中心視為下一開放日的交易申請進行處理。投資者傳真交易的時間以本公司交易系統、時間鐘記錄為準。投資者如有
異議,須在下一個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向直銷中心提出撤銷申請。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招募書和相關最新公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如發生巨額贖回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具體處理辦法以該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說明書及相關公告為準。
(3)系統支持份額贖回?;鸫胬m期內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數量,不得超過申請日該基金賬戶在贖回所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可用余額。
(4)投資者交易賬戶的每只基金份額類別最低保留份數由該基金最新的招募說明書及相關公告規定。若贖回后交易賬戶余額低于最低保留份數,注
冊登記機構有權對投資者交易賬戶的剩余份額做全部贖回處理。
(5)投資者應準確、完整填寫《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書》,如提交的申請表單有填錯、填漏或填寫不清晰的情況,直銷中心有權要求投資者
在交易時間內補正后重新提交;如填寫的基金名稱與基金代碼不一致,金額或份額的大小寫不一致,該申請表無效。
(6)直銷中心T日(開放日申請當天)受理業務申請,并不表示對本申請予以確認,最終結果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一般應于
T+2日查詢最終結果,但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1、業務材料準備
(1)填寫合格并且留有申請人簽章的《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書》;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供正反面簽字復印件。
2、注意事項
(1)直銷中心辦理贖回業務的時間為基金開放日交易時間9:30:00至 15:00:00(含本數),投資者可于當日15:00:00(含)前撤銷當天交易
時間內提交的交易業務申請。投資者提交申請時間以本公司交易系統、時間鐘記錄為準。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招募書和相關最新公告另
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認購申請提交后不允許撤銷。
(3)撤銷申購申請成功后,申購資金將于T+1日劃出。
四、基金轉換業務
1、業務材料準備
(1)填寫合格并且留有申請人簽章的《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書》;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供正反面簽字復印件。
2、注意事項
(1)轉換的兩只基金必須是同一銷售機構銷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冊登記機構注冊登記的基金。投資者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的同一
交易賬戶中進行轉換。
(2)直銷中心辦理轉換業務的時間為基金開放日交易時間9:30:00至15:00:00(含本數),對于投資者在開放日15:00:00以后提交的上述交易
申請,直銷中心視為下一開放日的交易申請進行處理,投資者提交申請時間以本公司交易系統、時間鐘記錄為準。投資者如有異議,須在下一
個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向直銷中心提出撤銷申 請。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招募書和相關最新公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投資者辦理轉換后,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4)投資者交易賬戶的每只基金份額類別最低保留份數由該基金最新的招募說明書及相關公告規定。若轉換后交易賬戶份額余額低于最低保留份數
注冊登記機構有權對投資者交易賬戶的剩余份額做全部強制贖回或轉出處理。
(5)投資者應準確、完整填寫《開放式基金交易類業務申請書》,如提交的申請表單有填錯、填漏或填寫不清晰的情況,直銷中心有權要求投資者
在交易時間內補正后重新提交;如填寫的基金名稱與基金代碼不一致,金額或份額的大小寫不一致,該申請表無效。
(6)直銷中心T日受理業務申請,并不表示對本申請予以確認,最終結果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為準。投資者一般應于T+2日查詢最終結果,但
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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