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稱:國壽安保穩健養老目標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發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Y |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代碼:017909 | 存續期限:不定期 | ||
基金類型: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業績比較基準:中債綜合全價(總值)指數收益率*80%+滬深300指數收益率*20% | ||
成立日期:2023年2月15日 |
收益率2024-08-19
今日 | 最近一周 | 最近一月 | 最近半年 | 最近一年 | 最近三年 | 今年以來 | 成立以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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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壽穩健養老一年持有(FOF)Y | 0.10% | -0.04% | -0.99% | 0.33% | -2.88% | -- | -1.19% | -3.67% |
基金信息
投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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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嚴格控制下行風險和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精選不同資產類別中的優質基金,結合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市場環境合理配置權重,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
投資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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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產配置策略 (一)、戰略性資產配置策略(SAA) 本基金的戰略資產配置將結合風險預算策略與MVLPS五因素模型來確定。 (二)、戰術性資產配置策略(TAA) 在確定本基金戰略性資產配置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中短期市場環境的變化,通過擇時及類別配置等方式調節各類資產之間的分配比例,優化管理短期的投資收益與風險,其中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可依據基準上浮不超過5%、下浮不超過10%。 戰術配置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行業輪動策略和風格輪動策略。 二、基金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基金精選,形成多級基金池,進而確定投資標的。 三、風險管理策略 本基金采用較為穩健的風險管理方法,在嚴格控制風險資產的最高比例同時,通過動態跟蹤權益、固定收益、貨幣、商品等多類資產的持倉比例做固定時間以及固定比例的再平衡管理,平抑組合單一資產的波動。同時,本基金還將采用風險預警的方式控制組合的回撤,當基金資產從任意時間點出現的最大回撤超過設定的風險閾值時,管理人將嚴格降低風險資產的比例到較低水平,直到風險指標修復之后再平衡到SAA的中樞配置結構。 四、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個股選擇方法,通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分析方法,篩選出估值合理、基本面良好且具有良好成長性的股票進行投資。定量分析通過財務和運營數據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本基金主要從盈利能力、成長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進行考量。定性分析從持續成長性、市場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對上市公司進行進一步的精選。 五、債券投資策略 基于基金流動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資產的需要,本基金將投資于流動性較好的國債、央行票據等債券,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提高基金資產的投資收益。本基金將根據宏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證券市場變化等分析判斷未來利率變化,結合債券定價技術,進行個券選擇。 六、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資產支持證券的定價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本基金將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輔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 若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有新規定的,本基金將按最新規定執行。 |
投資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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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以及經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債券類金融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包括QDII基金)、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份額的資產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投資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等品種的比例合計不超過25%。每個交易日日終應當保持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依照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 本基金采用目標風險策略,根據權益類資產的基準配置比例來界定風險水平。本基金目標是將20%的基金資產投資于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確約定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50%以上或者最近4個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下同),將80%的基金資產投資于非權益類資產(包括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現金等)。上述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過5%(即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最高可至25%),下浮不超過10%(即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最低可至10%)。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或對投資比例要求有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做出相應調整。 |
風險等級
風險等級:R2
適合人群:C2、C3、C4、C5
基金經理
張志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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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南質女士 |
代銷機構
銀行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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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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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銷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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